定额说明:

栏板:

水平板面一侧弯起部分为栏板,下垂部分为挂板,挂板下垂高度≤30cm者并入相应依附构件内计算,

“栏板”适用于楼梯、看台、通廊等侧边弯起部分垂直立面高度>30cm的防护或装饰性工程,以外侧垂直投影面积计算(不含压顶高度)。

高度>30cm的挂板不论弯折几次,均按“栏板” 子目乘以1.35系数计算。

圆弧形栏板(挂板)半径9m以内者,在相应的栏(挂)板子目基础上乘以1.2系数。

屋面混凝土女儿墙厚10cm内执行“栏板”子目,厚10cm以上执行相应厚度“墙”子目,压顶另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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